這是基督徒中一個非常常見的問題。許多人因為感情或缺乏感情而懷疑自己是否得救。聖經對救恩有許多說法,但對「感覺得救」卻隻字未提。救恩是將罪人從「憤怒」中解救出來的過程,就是從神對罪的審判中解脫出來(羅馬書5:9;帖撒羅尼迦前書5:9)。具體來說,正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和隨後的復活實現了我們的救贖(羅馬書 5:10;以弗所書 1:7)。
我們在救恩過程中的角色是我們因信得救。首先,我們必須聽到福音-耶穌的死和復活的好消息(弗1:13)。然後,我們必須相信-完全相信主耶穌(羅馬書1:16)和祂的犧牲。我們不相信肉體的行為能夠獲得拯救。這種信心是來自神的恩賜,不是我們自己產生的(以弗所書 2:8-9),包括悔改、改變對罪和基督的心意(使徒行傳 3:19)以及呼求主的名(羅馬書 10:9-10, 13)。當我們開始像新造的人一樣生活時,救恩會帶來生命的改變(哥林多後書 5:17)。
我們生活在一個以情感為導向的社會,可悲的是,這已經蔓延到教會了。但感情是不可靠的。感情是不可信的。它們像大海的潮汐一樣潮起潮落,帶來各種海藻和碎片,並將它們沉積在岸上,然後又返回,侵蝕我們站立的地面,並將其沖入大海。這就是那些被情緒主宰生活的人的狀態。最簡單的情況——頭痛、陰天、朋友輕率地說的一句話——都會削弱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在絕望中「出海」。懷疑和沮喪,尤其是對基督徒生活的懷疑和沮喪,是試圖將我們的感受解釋為真理時不可避免的結果。他們不是。
但預先警告並全副武裝的基督徒是一個不受感情支配,而是受他所知道的真理支配的人。他不依靠自己的感覺向他證明任何事。依靠感覺恰恰是大多數人在生活中所犯的錯誤。他們是如此內省,以至於他們變得全神貫注於自己,並不斷分析自己的感受。他們會不斷質疑自己與神的關係。 「我真的愛上帝嗎?」 「祂真的愛我嗎?」 「我夠好嗎?」我們需要做的是停止思考自己並專注於我們的感受,而是將我們的注意力轉向神以及我們從祂的話語中了解到的關於祂的真理。
當我們被以自己為中心的主觀感受所控制,而不是被以神為中心的客觀真理所控制時,我們就活在不斷的失敗之中。客觀真理以信仰的偉大教義及其與生命的相關性為中心:神的主權、基督大祭司的代求、聖靈的應許、永恆榮耀的盼望。理解這些偉大的真理,將我們的思想集中在它們上,並在我們的頭腦中反覆演練它們,將使我們能夠在生活中的所有考驗中從真理出發,我們的信仰將變得堅強而充滿活力。根據我們對自己的感覺──而不是我們對上帝的了解──來推理是通往靈性失敗的必經之路。基督徒的生活是向自我死,並「行在新生命中」的生活(羅馬書6:4),而新生命的特徵是思想拯救我們的主,而不是思想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死肉的感受。當我們不斷地思考我們自己和我們的感受時,我們本質上是在沉迷於一具充滿腐爛和死亡的屍體。
神應許如果我們憑著信心來到祂面前,祂就會拯救我們。祂從未承諾我們會感到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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